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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更新时间:2019-10-22     作者:龙职孵化器

Q:

什么是科技创新券

 
A:

创新券是政府向中小微企业免费发放,鼓励其购买科技资源和创新服务的一项普惠性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降低企业购买服务的成本。

 
 
Q:

支持对象

 
A:

创新券支持对象是中小微企业。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一定研发投入比重。
3、与提供技术服务单位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4、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5、不受理以下行业的创新券申请: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Q:

支持范围

 
A:

1、研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工业(产品)设计与服务、工艺设计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新产品与工艺合作研发、新技术委托开发、技术解决方案、中试及工程化开发服务、云计算服务等。


2、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主要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标准全文传递、标准系统定制、软件测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等。


3、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主要包括委托分析服务、委托测试服务、委托实验服务、委托验证服务、机时共享服务等。


4、购买科技资源服务。主要包括购买科研试剂、实验动物、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报告、生物种质等科技条件资源。

 
 
Q:

怎样申领

 
A:

企业须通过省创新券服务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同时提交有关资质证明。市(地)科技管理部门和省共享中心按照职责分别对企业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获得创新券使用资格。


创新券自领取之日起,有效期3个月,逾期未登记使用的创新券自动失效。

 
 
Q:

补贴形式与额度

 
A:

申请创新券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20万元,补贴金额不高于购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50%,其中,购买研究开发类服务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购买科技条件资源、检验检测服务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