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技人才优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引领和支撑,哈尔滨市科技局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科技人才进驻大学科技园区创新创业。鼓励高校教师持高新技术、吸纳一定比例大学生参与,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具有创新创业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持科研成果、专利发明等,或以高技术服务为核心业务,自主创办科技企业。
二、加大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大学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高附加值、高风险、市场前景广阔的高技术项目,由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给予重点跟踪、服务和支持。大学科技园区将优先列入TRIZ理论试点单位。推进大学科技园逐步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培训和实践基地。
三、推动专业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鼓励大学创办专业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有效的专业技术服务。
四、推进一批重点科技政策的落实。推进企业技术开发费按照150%税前抵扣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