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并施行。根据办法,投资基金由市财政出资,由市属投资平台作为出资主体,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基金规模20亿元,将重点投向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生物医药、信息、新材料等我市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产业领域的在建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
此外,对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市政府与招商落地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给予支持。
根据办法,投资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重大项目可随时申报。市属投资平台按照项目投资总额不高于20%的比例对项目建设进行股权投资,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市属投资平台须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形式出资,不作为项目实际控制人,不参与项目运营管理。
来源:哈尔滨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