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451-87303101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平台
扫描添加关注
微信号:***************
  • 电  话:0451-87303101
  • 传  真:0451-87303101
  •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号
  • 邮  箱:963648355@qq.com

管理条例

您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入驻 > 管理条例 >

黑龙江龙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工作纪律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员工工作时间内在岗位上发挥有效作用,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团结向上、爱岗敬业,努力进取的团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考勤纪律

第一条  出勤时间:

(一)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二)每日工作时间:8:00-16:30,午休:11:30—13:30。

(三)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二条  考勤范围:

(一)公司领导班子之外的所有员工。

(二)总经理具有批准员工因特殊情况不参加考勤的权利。

第三条  考勤时间:

8:00—8:20,11:10—11:30,13:30—13:50,16:10—16:30。

第四条  考勤办法:

(一)实行统计考勤,执行每工作日4次考勤。
(二)员工不论请何种假,都需要履行请假手续,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凡未履行请假手续,以及假满未归,又无续假批准手续的,均视同旷工。

(三)部门经理有权批准本部门员工至多0.5个工作日的请假;副总经理有权批准分管部门员工至多2个工作日的请假;总经理有权批准全体员工至多5个工作日的请假;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全体员工5个以上工作日的请假。

(四)《考勤统计表》、《请假单》和外出备案登记共同作为出勤考核依据。如《请假单》、外出备案登记与考勤统计表情况不符,经核实情况无误后,按相应规定处理。

第五条  缺勤处理:

(一)签名考勤:签到表无签名记录且无被认定的在岗佐证,1次扣发50元。累计10次给予通报批评;累计20次由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并做调岗处理。调岗后累计10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迟到、早退:严格按照考勤时间执行考勤,1次缺勤扣发10元。考勤规定时间延迟30分钟之内为迟到;考勤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之内为早退。

(三)旷工:下列情况视为旷工:①没有请假不上班②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③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累计旷工1天扣发100元;累计旷工2天扣发3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累计旷工3天扣发500元,由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并做调岗处理。调岗后累计旷工3天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事假

1、病假:①每0.5个工作日病假扣发35元;1个工作日扣发70元。②年度累计病假达到30个工作日,扣发半年津贴;③累计病假达到60个工作日,扣发全年津贴,并做调岗处理。

2、事假:①时间单位以小时计算(每个工作日计8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扣发10元;超出2小时按0.5个工作日计算,每0.5个工作日事假扣发35元;1个工作日事假扣发70元;②年度累计事假达到15个工作日,扣除半年奖金;③年度累计事假达到30个工作日,扣发全年津贴并做调岗处理。④员工因遇到不可抗力发生的事假,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特殊处理。

3、年度累计请假达到40个工作日,扣除半年奖金;年度累计请假达到80个工作日,扣发全年奖金并做调岗处理。

(五)因公外出:0.5个工作日以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超出0.5个工作日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外出前需登记备案,特殊情况可返回后补齐登记备案,未有备案记录,按等同外出时间的旷工计算。

(六)因公出差:出差前需登记备案,特殊情况须告知行政部可返回后补齐登记备案,未有备案记录,按等同出差天数的工作日事假计算。

第六条  备注

(一)每个月的5日向员工本人公布上月最终考勤记录,不做更改。

(二)为防止漏签现象,所有员工在每个月可享有1次当月考勤查询,查询期为查询当日前3天,查明原因后可注销漏签记录。查询次数不累计到下月,不做查询者,视为认同最终考勤结果。

(三)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病休,请假或销假时必须有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近期的化验或各项检查结果。

(四)当年内节假日值班天数可以抵消相同请假天数。

(五)因公外出与因公出差登记备案须在2日内补齐。

(六)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葬假等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各类假期的待遇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办公纪律

第一条  纪律要求

(一)禁止使用电脑和手机玩游戏、看电影或电视剧、看视频、逛购物网站、听音乐等;禁止使用手机上微博或微信等。

(二)禁止聚集闲聊、大声喧哗和嬉笑打闹。

(三)脱岗超过半个小时,需告知部门负责人。

(四)禁止因私使用办公电话,接拨私人电话需到公共区域。

(五)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吸烟区域。

(六)按照规定着工装;夏季男士禁止穿短裤和拖鞋、女士禁止穿超短裤(裙)和吊带衫。

第二条  处理措施

(一)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第一条者,每次扣发10元,累计达到5次,扣发半年奖金给予通报批评,累计达到10次,扣发全年津贴并做调岗处理。

(二)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第二条者,罚款20元/次。

(三)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第三条者,罚款20元/次。

(四)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第五条者,罚款50元/次。

第三条  备注

(一)部门内部管理为主,纪律检查小组抽查为辅,双线并行检查。

(二)部门经理有承担管理任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义务。

 

黑龙江龙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